发布日期:2025-11-24 15:09:32 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为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种植短板,进一步提升我区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推动机械化助力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现将2025年水稻智能化育秧工厂(点)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江津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农业生产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要求
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各镇街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所有项目不得代编代报。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能在2026年2月上旬之前完成项目建设。各镇街对申报材料审
查合格后汇总上报。
三、建设内容
遵循“主产区建工厂、分散区建点位”的原则,根据《重庆市水稻智能化育秧工厂(点)建设规范》(附件1):
(一)建设智能化育秧工厂2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能播种成套设备(效率≥1.5万盘/ 8小时)、碎土机(效率≥10吨/小时)、浸种催芽一体机(产能≥200千克 /批)、暗化催芽密室(满足36—48小时催芽需求)等核心设备,合理配套原料堆放区、生产加工区、暗化催芽区、田间育苗区等。
(二)建设智能化育秧点17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简易播种成套设备(效率≥5000盘 / 8小时)、暗化催芽密室(满足36—48小时催芽需求)等核心设备,合理布置原料堆放、生产加工、暗化催芽、田间育苗等作业点。
四、补助资金
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水稻智能化育秧工厂(点)设备配置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智能化育秧工厂(点)按不超总投资的50%进行补助,其中智能化育秧工厂最高补助150万元/个,育秧点最高补助10万元/个。
五、材料报送
请各镇街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汇总后于2025年11月25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实施方案(附件3)纸质件一式两份交区农业农村委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联系人:傅先友、马露,电话:47521513。
附件:1.重庆市水稻智能化育秧工厂(点)建设规范
2.江津区2025年水稻智能化育秧工厂(点)建设项目汇总表
3.江津区2025年水稻智能化育秧工厂(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水稻智能化育秧工厂(点)建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