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71784229H/2026-00285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8-20 |
发布日期: 2026-08-20 15:30:57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本级)
2025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承担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 承担全区养老、工伤保险业务操作规范和经办服务流程,指导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有序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3. 承担全区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编制养老、工伤保险的参保计划和支付计划,组织实施统一参保和按规定支付社会保险待遇;贯彻执行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养老、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4. 贯彻执行养老、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承担编制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报告,承担全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
5. 承担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等工作;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管理和相关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6. 承担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审计核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督促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7. 承担全区养老、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档案建设工作;承担本级养老、工伤保险业务档案标准化建设;指导和督促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档案标准化建设。
8. 指导督促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及管理工作,提供养老、工伤保险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社会保险权益告知、查询等服务事项,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9. 参与制订全区养老、工伤保险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承担参保人员保险数据和信息的集中处理和管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集中建立和管理。
10. 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单位构成
内设13个科室:综合科、群众工作科、单位参保科、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科、养老保险特殊业务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科、企业和个人养老保险待遇科、工伤保险待遇科、审计核查科、基金财务科、信息和社会化管理科、公共业务科、档案管理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5年度收入总计9161.6万元,支出总计9161.6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2339.62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为2025年追加江津区原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项目2146万元,以及项目涉及养老金或生活补贴调整基数导致的费用增多。
2. 收入情况。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161.6万元,较上年增加2339.62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江津区原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项目2146万元,以及项目涉及养老金或生活补贴调整基数导致的费用增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61.6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 支出情况。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161.6万元,较上年增加2339.62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江津区原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项目2146万元,以及涉及养老金或生活补贴调整基数导致项目支出增多。其中:基本支出1290.96万元,占比14.09%;项目支出7870.64万元,占比85.91%。
4. 结转结余情况。2025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61.6万元,支出总计9161.6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2339.62万元,增长34.3%,主要原因为2025年追加江津区原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项目2146万元,以及项目涉及养老金或生活补贴调整基数导致的费用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5.98万元,增长35.41%,主要原因为追加江津区原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项目2146万元,以及项目涉及养老金或生活补贴调整基数导致的费用增多。较年初预算数7927.44万元增加1234.16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江津区原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项目;二是增加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市级项目;三是调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目到镇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5.98万元,增长35.41%,主要原因是追加江津区原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项目,以及项目涉及养老金或生活补贴调整基数导致的费用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4.16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江津区原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项目;二是增加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市级项目;三是调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目到镇街。
3. 结转结余情况。2025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4年度一致。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0.37万元,占比98.13%。较年初预算数7760.38万元增加1229.99万元,增长了15.85%,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江津区原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项目;二是增加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市级项目;三是调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目到镇街。
(2)卫生健康支出84.87万元,占比0.93%。较年初预算数82.54万元增加2.33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晋升和工资调标后工资性收入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86.36万元,占比0.94%。较年初预算数84.52万元增加1.84万元,增长了2.18%,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晋升和工资调标后工资性收入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5.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绩效和社保,离退休人员康养费等,较上年决算数1043.34万元增加72.07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是涉及人员职级晋升和调标,工资福利和社保费支出增多。公用经费175.5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较上年决算数198.08万元减少22.53万元,降低11.37%,主要原因是预算人数相比上年少,且公用经费定额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5万元,都是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是预估当年检查调研和接待较多,实际公务接待少了。较上年减少0.55万元,减少68.75%,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少接待1批次66人次,共接待3批次25人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主要用于联合检查和调研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5万元,减少68.75%,主要原因是今年共接待3批次25人次,比上年少接待1批次66人,分别是其中市局社保经办机构基层队伍建设调研、市社保局调研接待和铜梁区社保中心学习考察。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5人次,无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5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减少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4万元,与2024年度5.42万元相比减少3.78万元,降低69.74%,主要原因是项目职工教育经费取消,培训人员和次数大幅度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55万元,较上年减少22.53万元,降低11.37%,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减少,人员减少办公费减少。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54万元,降低6.67%,主要原因是将公用经费综合定额(行政)部分调剂用于弥补社保费缺口,以及追减电脑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空调、一体机、会议椅、净化器和A4纸等物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和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2项,涉及资金8075.5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单位公开7个重点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项目 名称 |
九类人员养老和医疗的补贴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财政归口科室 |
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左平洋 |
联系 电话 |
47555097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1350 |
1029.04 |
1029.04 |
100 |
10 |
10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350 |
1029.04 |
1029.04 |
100 |
10 |
10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坚决落实文件精神,足额补助,保障九类人员发放养老和医疗补助待遇,涉及6600人1350万元。 |
坚决落实文件精神,足额补助,保障九类人员发放养老和医疗补助待遇,涉及6600人1350万元。 |
坚决落实文件精神,足额补助,保障九类人员发放养老和医疗补助待遇,涉及年末6114人,共计1029.04万元。 |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
惠及人员 |
人 |
≤ |
6600 |
6114 |
7.36 |
100 |
20 |
20 |
||||||||||
|
补助发放准确率 |
% |
≥ |
98 |
100 |
2.04 |
100 |
20 |
20 |
||||||||||
|
每月20号之前发放待遇的次数 |
次 |
≥ |
10 |
11 |
10 |
100 |
20 |
20 |
||||||||||
|
项目补贴人员动态调整机制的完善性 |
定性 |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得5分,及时更新系统待遇人员死亡和新增,得5分 |
全部完成 |
0 |
100 |
10 |
10 |
|||||||||||
|
补助待遇发放涉及金额 |
万元 |
≤ |
1350 |
1029.04 |
23.77 |
100 |
20 |
20 |
||||||||||
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项目 名称 |
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的生活补助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财政归口科室 |
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左平洋 |
联系电话 |
47555097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65 |
44.62 |
44.62 |
100 |
10 |
10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65 |
44.62 |
44.62 |
100 |
10 |
10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落实文件精神,足额补助,保障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的基本生活,涉及18人。 |
落实文件精神,足额补助,保障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的基本生活,涉及18人。 |
落实文件精神,足额补助,保障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的基本生活,涉及年初18人,年末16人,共计44.62万元。 |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
惠及人数 |
人 |
≤ |
18 |
16 |
11.11 |
100 |
20 |
20 |
年初18人,年末16人 | ||||||||
|
补助发放准确率 |
% |
≥ |
98 |
100 |
2.04 |
100 |
20 |
20 |
|||||||||
|
每月20号之前发放待遇的次数 |
次 |
≥ |
10 |
11 |
10 |
100 |
20 |
20 |
|||||||||
|
提高相关人员经济收入 |
元/月 |
≥ |
2250 |
2403 |
6.8 |
100 |
10 |
10 |
|||||||||
|
养老待遇发放的金额 |
万元 |
≤ |
48 |
44.62 |
7.04 |
100 |
20 |
20 |
|||||||||
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项目 名称 |
未参保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财政归口科室 |
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左平洋 |
联系电话 |
47555097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175.39 |
114.09 |
114.09 |
100 |
10 |
10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75.39 |
114.09 |
114.09 |
100 |
10 |
10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足额补助,保障未参保集体所有制企业生活补贴,涉及130人,参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调标要求,约140万。 |
足额补助,保障未参保集体所有制企业生活补贴,涉及130人,参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调标要求,约140万。 |
足额补助,保障未参保集体所有制企业生活补贴,涉及年初130人,年末122人,参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调标要求,发放114.09万元。 |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
惠及人数 |
人 |
≤ |
130 |
122 |
6.15 |
100 |
20 |
20 |
||||||||||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 |
≥ |
98 |
100 |
2.04 |
100 |
20 |
20 |
||||||||||
|
每月20号之前发放待遇的次数 |
次 |
≥ |
10 |
11 |
10 |
100 |
20 |
20 |
||||||||||
|
提高相关人员经济收入 |
元/月 |
≥ |
750 |
770 |
2.67 |
100 |
10 |
10 |
||||||||||
|
补助待遇发放涉及金额 |
万元 |
≤ |
125 |
114.09 |
8.73 |
100 |
20 |
20 |
||||||||||
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项目 名称 |
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助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财政归口科室 |
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张强 |
联系电话 |
47232885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770 |
691.87 |
691.87 |
100 |
10 |
10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770 |
691.87 |
691.87 |
100 |
10 |
10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坚决落实文件精神,足额补助,保障原政策离任村干部(2006年任职前的干部)生活补助待遇,约涉及7300多人770万元。 |
坚决落实文件精神,足额补助,保障原政策离任村干部(2006年任职前的干部)生活补助待遇,约涉及7300多人770万元。 |
坚决落实文件精神,足额补助,保障原政策离任村干部(2006年任职前的干部)生活补助待遇,2025年9月一次性发放6874人生活补助691.87万元。 |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
惠及人数 |
人 |
≤ |
7300 |
6874 |
5.84 |
100 |
20 |
20 |
||||||||||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 |
≥ |
98 |
100 |
2.04 |
100 |
20 |
20 |
||||||||||
|
补助发放时间 |
天 |
≤ |
1 |
1 |
0 |
100 |
20 |
20 |
||||||||||
|
提高相关人员经济收入 |
元/人 |
≥ |
75 |
75 |
0 |
100 |
10 |
10 |
75-80元/年标准补助 | |||||||||
|
生活补助金额 |
万元 |
≤ |
750 |
691.87 |
7.75 |
100 |
20 |
20 |
||||||||||
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项目 名称 |
镇街村(社区)干部的养老金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财政归口科室 |
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杨庆顺 |
联系电话 |
47232885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178 |
165.32 |
165.32 |
100 |
10 |
10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78 |
165.32 |
165.32 |
100 |
10 |
10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根据江津市委办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落实足额补助,全年涉及179人,发放养老金178万元,保障离任村干部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
根据江津市委办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落实足额补助,全年涉及179人,发放养老金178万元,保障离任村干部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
根据江津市委办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落实足额补助,全年涉及年初179人,年末175人,发放养老金165.32万元,保障离任村干部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
惠及人数 |
人数 |
≤ |
179 |
175 |
2.23 |
100 |
20 |
20 |
||||||||||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 |
≥ |
98 |
100 |
2.04 |
100 |
20 |
20 |
||||||||||
|
每月11号之前发放待遇的次数 |
% |
≥ |
10 |
10 |
0 |
100 |
20 |
20 |
||||||||||
|
提高相关人员经济收入 |
元/人 |
≥ |
750 |
770 |
2.67 |
100 |
10 |
10 |
||||||||||
|
补助涉及的金额 |
万元 |
≤ |
178 |
165.32 |
7.12 |
100 |
20 |
20 |
||||||||||
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项目 名称 |
村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社保享受的补贴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财政归口科室 |
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张强 |
联系电话 |
47232885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3350 |
3044.98 |
3044.98 |
100 |
10 |
10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350 |
3044.98 |
3044.98 |
100 |
10 |
10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对全区村(社区)专职干部2300多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保障村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稳定,提高工作积极性 |
对全区村(社区)专职干部2300多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保障村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稳定,提高工作积极性 |
对全区村(社区)专职干部2024年的2331名村专职干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3044.98万元,保障村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稳定,提高工作积极性。 |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
惠及人数 |
人 |
≤ |
2350 |
2331 |
0.81 |
100 |
20 |
20 |
||||||||||
|
社保缴费补贴准确率 |
% |
≥ |
98 |
100 |
2.04 |
100 |
20 |
20 |
||||||||||
|
补贴费用到位时间 |
天 |
≤ |
3 |
3 |
0 |
100 |
20 |
20 |
||||||||||
|
人员平均享受社保补贴金额 |
万元/年 |
≤ |
1.4 |
1.31 |
6.43 |
100 |
10 |
10 |
||||||||||
|
补助待遇发放涉及金额 |
万元 |
≤ |
3300 |
3044.98 |
7.73 |
100 |
20 |
20 |
||||||||||
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项目 名称 |
原机关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人员的经费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财政归口科室 |
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杨庆顺 |
联系电话 |
47232885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380 |
309.42 |
309.42 |
100 |
10 |
10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80 |
309.42 |
309.42 |
100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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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落实文件精神,足额补助,保障原机关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补贴,涉及113人,预算380万元 |
落实文件精神,足额补助,保障原机关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补贴,涉及113人,预算380万元 |
落实文件精神,足额补助,保障原机关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补贴,涉及年初113人,年末105人,共支出309.42万元 |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
惠及人数 |
人 |
≤ |
113 |
105 |
7.08 |
100 |
20 |
20 |
||||||||||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 |
≥ |
98 |
100 |
2.04 |
100 |
20 |
20 |
||||||||||
|
每月11号之前发放待遇的次数 |
次 |
≥ |
10 |
10 |
0 |
100 |
20 |
20 |
||||||||||
|
提高相关人员平均经济收入 |
元/月 |
≥ |
2164 |
2213 |
2.26 |
100 |
10 |
10 |
||||||||||
|
老机保经费补贴的金额 |
万元 |
≤ |
340 |
309.42 |
8.99 |
100 |
20 |
20 |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世芬 联系电话:023-4752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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