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43189X/2026-00041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8-20 |
发布日期: 2026-08-20 10:06:39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是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水利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区域内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作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参与拟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能资源保护管理规章制度。3.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工作。拟订城乡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泊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区域内江河、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排污口;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4.负责计划用水、节约部门(单位)职能、部门组成情况等。用水工作。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方法,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5.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责任。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6.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7.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及后期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监督检查移民后扶资金、项目实施工作。8.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治水害规划和河道防洪调度方案,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按分工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气象、水文等提供的信息,及时做好汛期工作。9.负责防治水土保持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的责任,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城乡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12.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各项工程安全等情况进行督查。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江津区水利局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建设科、水利水保科、水资源科、移民工作科、水生态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科、群众工作科(法制科)、机关党委。
下设5个参公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重庆市江津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 重庆市江津区供水管理站;重庆市江津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下设5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水文水资源管理站;重庆市江津区清溪沟水库管理所;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水库管理所;重庆市江津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三峡工程后续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397.94万元,支出总计34397.94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411.48万元,减少1.18%,主要原因为今年减少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4)城乡社区支出59.68万元,占比0.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6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今年供水站划入本单位管理。
(5)农林水支出17563.73万元,占比81.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1.53万元,减少7.88%,主要原因是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196.67万元,占比0.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7万元,增长6.08%,主要原因是今年供水站划入本单位管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4.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15.0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7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今年供水站划入本单位管理。公用经费309.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51万元,减少14.2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苦日子压减方案,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931.26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增加4769.48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库移民扶持基金1,207.51万元,渝财农〔2023〕147号2024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较去年增加3804.83万元。本年支出12931.26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增加4769.48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库移民扶持基金1,207.51万元,渝财农〔2023〕147号2024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较去年增加3804.83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8万元,增加74.71%,主要原因是今年采购一辆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58万元,增加38.87%,主要原因是今年采购一辆公务车。
(三)“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用10.9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一辆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采购一辆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主要用于各镇街、上级部门、各区县等联系相关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5万元,减少12.6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支出费用。
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资调研等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5万元,减少65.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减少接待费用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98.36元,车均购置费10.98万元,车均维护费3.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5年度会议费支出0.22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减少1.35万元,下降85.99%,主要原因是今年会议次数减少,厉行节约。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1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减少19.98万元,减少96.55%,主要原因是今年培训次数减少,培训相关书籍费用支出减少,厉行节约。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8万元,较上年减少30.07万元,减少11.1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25万元,劳务费减少23.82万元,培训费减少15.45万元,会议费减少2.18万元,公务接待减少1.15万元,维修费减少2.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5.39万元,减少28.4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22.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9.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93.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0.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1.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89.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主要用于采购水资源管理、水库运行管护、农村供水保障等方面。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5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2项,涉及资金54477.7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一般性项目绩效以及部门整体绩效。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5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项目 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整体监控 |
自评总分 (分) |
95.34 | |||||||||
|
项目主管 部门 |
203-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002-农业农村科 |
部门 联系人 |
姚洪波 |
联系电话 |
023-47519648 | |||||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40988.03 |
64242.85 |
34319.65 |
|
|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0988.03 |
64242.85 |
34319.65 |
53.43 |
10 |
5.34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1、加大依法治水力度,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2、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3、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4、水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5、农业生产、农民生产、农民生活条件持续改善。6、构建人水和谐社会。 |
|
1、加大依法治水力度,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2、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3、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4、水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5、农业生产、农民生产、农民生活条件持续改善。6、构建人水和谐社会。 | ||||||||||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 |
座 |
≥ |
219 |
219 |
0 |
100 |
10 |
10 |
是 | |||
|
|
新建或改造易旱地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数量 |
处 |
= |
4 |
4 |
0 |
100 |
10 |
10 |
是 | ||
|
|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
|
定性 |
是 |
1 |
0 |
100 |
20 |
20 |
是 | ||
|
|
项目预算执行序时进度(11月) |
% |
≥ |
80 |
80 |
0 |
100 |
10 |
|
否 | ||
|
|
是否有效提升防洪能力 |
|
定性 |
是 |
1 |
0 |
100 |
10 |
10 |
是 | ||
|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
平方公里 |
≥ |
28 |
28 |
0 |
100 |
10 |
10 |
是 |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否 | ||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 |
≤ |
20 |
20 |
0 |
100 |
10 |
10 |
是 | ||
|
|
一般性支出控制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是 | ||
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项目 名称 |
渝财农【2024】127号2025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 |
自评 总分 (分) |
100.00 | ||||||||||
|
项目主管 部门 |
203-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002-农业农村科 |
项目 联系人 |
程桢珍 |
联系电话 |
13618329183 | ||||||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1777 |
1777 |
1777 |
100 |
10 |
10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777 |
1777 |
1777 |
100 |
10 |
10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保障全区农村饮水 |
|
保障全区农村饮水 | |||||||||||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
解决干旱缺水人口 |
人 |
≥ |
5978 |
5978 |
0 |
100 |
30 |
30 |
| ||||
|
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数量 |
处 |
= |
1 |
1 |
0 |
100 |
20 |
20 |
| ||||
|
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市级投资完成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30 |
30 |
|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10 |
10 |
| ||||
本单位无此事项
部分项目施工周期长,未达到项目支付节点,导致绩效目标未达标,下一步将督促加快项目建设以及资金支付进度。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玉琼 联系电话:023-47519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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